中國自古注重忠孝節義的德行,民間遇有孝子或節婦之人,每每報請地方官府轉呈朝廷,准 予建坊旌表。康熙元年(1662年)朝廷諭示:「旌表節義,給銀建坊,民間往往視為具文,未曾建立,恐日久仍至泯沒,不能使民有所觀感。著 於地方公所,設立祠宇,設牌位於祠中祭祀,用闡幽光而垂永久」,此為節孝祠興建的由來。
同治十二年(1873年),彰化縣學白沙書院山長蔡德芳與拔貢生林淵源遍訪臺灣中部地區,北至牛罵頭(今臺中清水),東至東勢角(今臺中東勢),南至沙連(今南投竹山、鹿谷)及北斗,西至西螺及海豐布嶼(今雲林崙背及二崙一帶),採集節婦名錄共一百二十位。
光緒十二年(1886年)彰化貢生吳德功又與白沙書院山長丁壽泉、訓導劉鳳翔,再採得節孝婦名錄共一百六十名。同年,臺灣知府程起鶚、陳文騄及彰化知縣李嘉棠,奏請禮部准予建祠,山長蔡德芳和吳德功、主事吳鴻藻、職員呂賡虞等人隨即進行倡捐建祠活動。
光緒十三年(1887年)准予立祠,正式編入官方祀典;光緒十四年(1888年),節孝祠落成,其地點位在彰化城隍廟的東側,為一獨立的祠院。落成之後不久,乙未戰爭爆發,抗日義軍在彰化八卦山和日軍發生激烈戰役,義軍死傷慘重,彰化城陷,節孝祠亦遭戰火波及而嚴重受損,「祠中木龕、前後門扇,蕩然一空」。幸賴新建不久的節孝祠「祠宇堅牢」,至大正八年(1919年),「幾經風雨剝蝕,廟貌依然無恙也」。
明治三十三年(1900年)時,曾禮請彰化廳長鬚田綱鑑將縣志內記載之節孝,以及同治、光緒朝請旌之節孝名錄,重新登錄於牌位,並同時整修前殿簷柱,春秋二祭時,由臺中廳長賜祭粢金五圓。大正八年,吳德功曾將節孝名錄加以輯錄,成《彰化節孝冊》一書。
大正十二年(1923年),彰化市因實施都市計劃,拓寬道路而使得節孝祠易地重建,從原來城隍廟東側僑遷至現址,計工費金八千元,新祠多襲用舊材,並由鹿港貢生蔡穀仁(蔡德芳之子)立「重建中部節孝祠碑記」記之。
光復後,節孝祠不再接受入祀,又因乏人管理,以致逐漸破敗,至民國七十三年(1984年)始由政府編列為第三級古蹟,開始進行調查、保護措施。彰化節孝祠為臺灣現存三座節孝祠中,唯一以獨立形態保存者,祠之結構為四合院式,包括兩廊兩殿。正殿採用罕見的「移柱法」,將神龕之牌位完整呈現,在台灣為建築史上深具研究價值;祠內之彩繪出自鹿港彩繪大師郭新林之手。祠前立有乾隆三年(1738年)紀念汪門雙節之沙岩石碑一座。